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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伟安律师   余伟安律师,男,1979年生,200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法学专业(刑事司法方向),获得法学学学士位;2005年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5年10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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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余伟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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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6101200710262306

执业律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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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

陕西省最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探讨

陕西省2015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探讨

【引言】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团队,在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积累了很丰富的经验和技巧,但从不吝啬将这些经验和技巧传授给需要的人。现将有关陕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参考数据、陕西省法院系统审理意见、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归纳总结如下,以供大家免费阅览,希望大家早日摆脱赔偿纠纷。案件当事人中有需求,可以免费下载阅读。但仍需要声明的是,此文所言“标准”只是经验的积累总结,是对法律的个人理解和适用技巧,同时受到时间及各种司法实践情况的影响,具体应结合案件来考虑,不能生搬硬套。

【内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根据《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主要包括如下赔偿项目,根据官方最新公布参考数据,陕西余伟安律师将2015年赔偿标准整理汇总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标准

()概念: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三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

420145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自第七十条规定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66元× 20= 48732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932元× 20= 158640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6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93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366元×5= 12183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932元×5=39660

(四)参考数据:根据规定,城镇户籍农村户籍一般区别对待,分别参考数据:

陕西省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366

陕西省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32

(五)农村居民参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的情况:对于农村居民符合(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2)《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六条等规定(3)《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情形的,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余伟安律师提醒:在具体认定标准上把握好三个概念:一是“城镇居民”不同于“非农业户籍居民”;二是城镇和城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三是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镇的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六)就高赔偿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七)经常居住地城镇标准相结合原则:关于20145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自第七十条规定: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因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暂时无法确认的,赔偿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保管,待死亡人员身份确定后转交赔偿权利人。余伟安律师提醒大家:该条规定不是简单的将农村居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从条文的具体规定看“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也就是说确定了城镇标准来源于其经常居住地,排除了其住所地,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的“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并没有衔接。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

(定义: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252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252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252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754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7252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重点关注: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46元(城镇)/7252元(农村).

(四)参考数据:根据规定,城镇户籍农村户籍一般区别对待,分别参考数据:

陕西省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46

陕西省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7252

(五)农村居民参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的情况:对于符合(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2)《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六条等规定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参照城镇居民标准。余伟安律师提醒:在具体认定标准上把握好三个概念:一是“城镇居民”不同于“非农业户籍居民”;二是城镇和城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三是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镇的稳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六)就高赔偿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七)20107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项赔偿项目将存在争议,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该项目虽不列入赔偿项目,但是款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余伟安律师认为目前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较低,而且没有司法解释如何“计入”问题,所以目前还应该就被抚养人生活费单独判决,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也是这样执行的。

三、丧葬费标准

()定义: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后事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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